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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一轮职称评分相关事项通知

来源: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:2021-05-16 23:30:36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经学校研究决定,新一轮职称评分开始启动,符合高级职称申报条件的老师请于4月15日下午5:30前将个人有关资料送至教务处范晓红老师处,并做好登记,每个人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文件袋装好并写上姓名。(由于时间紧逾期未交者不予受理)

副高职称申报条件为:1、硕士研究生或取得硕士学位后,从事教学工作8年以上,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;(即2015年及以前取得一级职称)


2、大学本科毕业或取得学士学位后,从事教学工作10年以上,取得一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,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工作5年以上;(即2015年及以前取得一级职称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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